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受理机构: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设立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4〕66号)。
申请条件:
1. 各类企业(不分内外资)在大足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由市政府公布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外、且国家没有其他特别规定的企业投资项目,以及《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列明应实行备案制的项目。
2.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
申报材料:
1.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一式5份);
2.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原件);
3. 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外商投资项目提供投资意向书),并在文件附注栏标注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行业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拟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一并附送以下文件:
1.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
2. 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办结。
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发改委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23-43766577
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需现场踏勘、举行听证、专家论证或评审和向社会公示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